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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功取保候审!(未参与决策,涉案情节轻微)

作者:原东峰时间:2020-01-04 22:25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刑事律师原东峰办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37天内,成功取保候审! 2014年8月,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

刑事律师原东峰办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37天内,成功取保候审!
    2014年8月,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李某。了解到李某虽然名义上为涉案公司市场总监,但其入职时间较短,对于公司涉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李某事前的决策并未参与其中。在公司期间,主要从事的工作也为辅助招聘员工。其仅有的几笔签约系亲属及朋友,未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涉案情节轻微。
    原东峰律师第一时间与朝阳预审大队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提出律师意见并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随后,办案机关采纳了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的辩护意见,随后,李某被成功取保候审。
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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