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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多难-从华为员工李洪元和曾梦被刑事拘留说起

作者:北京资深刑事律师时间:2019-12-03 10:47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华为又霸屏了!这次却是负面的霸屏。华为公司通过刑事立案的手段来解决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问题, 使得李洪元和曾梦等员工被 刑事拘留 ,但因为案件性质存在定性错误,两...

华为又霸屏了!这次却是负面的霸屏。华为公司通过刑事立案的手段来解决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问题,
使得李洪元和曾梦等员工被刑事拘留,但因为案件性质存在定性错误,两名员工一个被不起诉,另外一个被取保候审
但是两名员工都被刑事羁押多天,曾梦被羁押90天,李洪元被羁押251天。

根据李洪元的自述,从2005年起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工作了12年。2018年初第7次合同到期后,华为决定不再与其续约,双方商谈后确定,公司对其以“2N”的标准进行离职补偿,补偿总金额30万余元。

据他介绍,他的离职主要是因为举报部门业务造假。离职前,他的职级还是2005年刚入职华为时的15级,也是华为的持股员工。

“我当时所在的逆变器业务,是一个通过政府补贴而存在的行业。销售毛利低,想要赚钱只能把规模做大。部门业务造假很早就开始了,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仓储、存货方面都承担着巨额损失。出于我对华为的感情来说,我觉得我必须要把这股歪风给遏制住,所以我就在2016年11月举报了。

举报之后我就明显感觉到主管开始针对我,比如他不批我的出差,又比如我手下的人离职,我要补人,但他也不允许把我看中的人调进来。

这时候接近2017年年底,到了我续签合同的时候了(华为员工合同四年一签),我还是想留在华为的,但主管就直接和我说,公司不和我续签了。”

于是,2018年1月,他决定从华为离职。

随后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但是因为我入职12年了,按劳动法的规定,入职10年以上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遵从劳动法给予赔偿。”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但拿到这笔补偿金的9个月后,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
华为李洪元不起诉

另外一个当事人曾梦。华为无线地区部前员工曾梦曾以社交账号“华为北非林夕”透露自己因离职赔偿被羁押90余天一事。
自2012年入职华为,曾梦辗转GTS服务部门、无线行销、西非无线地区部、北非无线地区部。

  2018年4月,其所属的北非HR BP纪某与他沟通不畅后,最终以北非HR董佳同意以2N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同时,曾梦的律师要求在赔偿中增加年终奖部分
商议赔偿期间,曾梦已经回到深圳待岗,华为也一直未曾安排工作。直到2018年5月,曾梦使用年假却被华为HR部门认定为未经主管同意而擅自休假,为此曾梦特地“请求二审判决书补上,完整还原事情真相”。

  2018年12月30日,在泰国游玩的曾梦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经侦支队第八大队羁押。从2018年12月30日到2019年3月29日,被羁押的90天
华为曾梦逮捕通知书
为什么一个定性存在很大争议,明显不属于刑事案件,却被放到看守所羁押几个月,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这个案件摆脱不了通过公安机关,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嫌疑,影响恶劣的。但是,今天我们不来探讨这个问题,通过刑事手段插手民间纠纷
明显应该受到谴责。我们想探讨的事,为什么劳资纠纷,员工不能被及时取保候审。
据悉,曾梦询问当时押送其的李警官类似的问题,李警官回答曾梦:“可以,但是不会批。申请取保是你的权利,而批不批是他们的权利。”
这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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