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东峰律师随后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案发现场有多个摄像头,应该能有证据证明嫌疑人马某不存在强迫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双方的冲突系事后发生的,并不是通过暴力手段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强奸。原东峰律师 在会见及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向办案机关提出了调取证据申请,以及递交了嫌疑人不构成强奸罪的律师意见,要求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2015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嫌疑人马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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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东峰时间:2020-12-31 20:29 次浏览
马某涉嫌强奸罪,于2015年7月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接受家属委托后,原东峰律师前往海淀区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马某。通过会见,了解到,马某与受害人之前认识,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