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为个体经营户,一直与妻子在中关村经营数码产品。2015年10月份,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其家属找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原东峰律师,并办理了委托手续。
原东峰律师第一时间去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为其提供了法律咨询,了解了案情。嫌疑人辩解其不知道所收购的产品为赃物,经了解,其所支付的价格并没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会见后,原东峰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不批捕律师意见书。
最终,检察院不批捕,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