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职务侵占罪被判6年,服刑期间又出段子
作者:原东峰时间:2019-08-22 06:39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宋喆因职务侵占罪被判6年,原先在北京市石景山服刑。这两天网上爆出宋喆被转到天津监狱服刑。爆料人还透露宋喆被转到天津监狱后整个人突然暴瘦,精神状态很不好。都因为宋喆服...
宋喆因
职务侵占罪被判6年,原先在北京市石景山服刑。这两天网上爆出宋喆被转到天津监狱服刑。爆料人还透露宋喆被转到天津监狱后整个人突然暴瘦,精神状态很不好。都因为宋喆服刑的天津监狱的办公室副主任竟然名叫王宝强!
真是人红是非多,应该又是个网络段子。果不然,2月22日,天津监狱微博辟谣,“网传宋喆在津服刑不属实”。
宋喆职务侵占案始末
2017年9月13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王宝强前经纪人宋某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7月11日,宋喆、修雨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审理,
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宋喆当庭表示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2018年10月18日,宋喆、修雨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宣判,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宋喆犯职务侵占罪,6年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