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案情简介:2007年11月,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将赵鹏运等28名“亿霖”高管提起公诉。2009年3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赵鹏运等28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不等刑罚,6人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3亿元至20万元不等。其中主犯赵鹏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亿余元。被告人上诉后,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对赵鹏运等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对张建军等4人依法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2004年,赵鹏运和屠晓斌等人成立了亿霖集团及多家关联企业,在全国多个省市低价收购林地,打着“托管造林”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各销售分部设四级销售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根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同时采用集体授课、一对一贴身帮教、收取入门费等一系列手段,吸引了近2万名投资者高价购买林地。两年多时间里,赵鹏运等人以传销手段累计销售林地面积52万余亩,净销售金额16.8亿余元,是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
赵鹏运等人通过传销林地,个人违法所得达二三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用于购买高档汽车、房产、名表饰品等大肆挥霍。
点评:每个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正当权利,但2009年诸多财富神话的破灭告诉咱老百姓:饭要一口一口吃,钱要一分一分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