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行为:
一、为达到贷款发放条件,指导或帮助借款人制作虚假材料,如伪造购货合同、虚构贸易关系,虚构贷款用途等。
二、明知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四、对交易关系及背景不核实,利用职务便利,虚增借款人授信额度。
五、明知借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风险防范建议
(一)严格贷前调查,准确核实关键信息
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审慎调查了解借款人、担保人实际情况、资金用途、还款方式等,尤其对于借款人名下的土地、房产、股权等信息应逐项查询核实,对于担保人的资质及其提供的各类抵质押物的真实性应逐一调查核实。
(二)严格依法审查,合法合规发放贷款
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认定银行工作人员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要理由之一为“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审查不严”,因此,在贷款审批环节对于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审查;在放款和合同签订环节,应严格执行面签制度,谨慎核实债务人身份,确保担保合法有效。
(三)严格贷后管理,持续跟踪及时催收
贷款发放后应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贷款资金流向、借款人的经营情况等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尤其对“受托支付”类贷款,应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条件及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如贷款出现逾期,应及时催收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诉讼保全等法律措施。
(四)加强日常学习,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实践中,银行工作人员被追究违法发放贷款罪多数是在犯罪分子骗取银行贷款过程中出现。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对于贷款审查不严甚至严重违规,客观上配合了犯罪分子的骗贷行为并造成巨额损失,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银行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贷款发放流程中的各项具体规定,通过学习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时刻提高警惕,严守风险底线,避免因参与刑事犯罪而悔恨终身。
对银行广大员工时刻坚守底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省银行规章制度,切实维护起制度的刚性权威,以实际行动为自己、为家人、为单位筑牢风险防线。